為了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減證便民工作,提高政府服務能力,根據《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寶政辦發〔2021〕3號)和《寶雞市渭濱區司法局關于編制區級部門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第二批)的通知》(寶渭司發〔2022〕26號)要求,各鎮街、各部門開展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經依法依規審核,現對第二批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予以公布。
附件:渭濱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目錄清單(第二批)
寶雞市渭濱區司法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渭濱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目錄清單(第二批)